出行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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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便携式氧气浓缩器旅客服务须知

一、服务对象:

我们竭诚为在乘坐航班时需要携带便携式氧气浓缩器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适用航线:

仅受理东、上航实际承运,且挂东、上航航班号的直达航班。
注:开通此项服务的机场烦请查阅“ 首页 > 公告讯息 > 出行提示 >机场信息“版块,确认始发、到达机场是否均开通此项服务。

三、申请渠道:

1、东航直属售票处
2、拨打95530
3、访问官网/APP/M网站

四、服务申请时限要求:

国内:航班起飞前48小时
国际(地区):航班起飞前48小时

五、申请提交材料:

1、《机上使用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的旅客告知书》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告知确认书》
3、《诊断证明书》

六、乘机需携带材料(需打印):

1、《机上使用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的旅客告知书》(一式两份)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告知确认书》(一式两份)
3、《诊断证明书》原件

七、《诊断证明书》要求:

1、需提供由二级(含)以上医院(境外含诊所、医疗中心及医院)医生填写并加盖有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2、境外医院或诊所出具证明,仅有医生签名即可。
3、除您申请时提供的《诊断证明书》外,乘机当天还需提供乘机日期前10天(不含起飞当天)以内,开具的医疗证明,证明旅客需要全程使用POC且适宜乘机。

八、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建议您在航班预计起飞前120分钟,到始发机场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九、其他要求:

1、设备型号及电池要求>>>

(1)便携式氧气浓缩器(以下简称POC):

POC是通过分子筛技术分离空气中的氧气,向使用者提供氧气的设备。该设备不带有压力贮存部件,分配机构不带有压力,也不自主产生氧气,不属于用于存储、产生、分配氧气的设备,不属于空运危险品。

(2)东航仅接受通过美国FAA认证的POC设备名录。FAA针对特定厂商的部分产品进行了电子设备干扰测试和授权,在这些POC产品上进行了标注,提供了认证清单,并以红色字体表明下列声明的标签:“本便携式供氧设备的制造商已确定本设备符合FAA所有适用的关于机上载运和使用便携式供氧设备的接受标准。

 

如设备不具有上述标签,得到认证的POC清单如下:

  • 1.  AirSep FreeStyle
  • 2.  AirSep LifeStyle
  • 3.  AirSep Focus
  • 4.  AirSep Freestyle 5
  • 5.  (Caire) SeQual eQuinox / Oxywell (model 4000)
  • 6.  Delphi RS-00400 / Oxus RS-00400
  • 7.  DeVilbiss Healthcare iGo
  • 8.  Inogen One
  • 9.  Inogen One G2
  • 10.  lnogen One G3
  • 11.  lnova Labs LifeChoice Activox
  • 12.  International Biophysics LifeChoice / lnova Labs LifeChoice
  • 13.  Invacare XPO2 / XPO100
  • 14.  Invacare Solo 2
  • 15.  Oxylife Independence Oxygen Concentrator
  • 16.  Precision Medical EasyPulse
  • 17.  Respironics EverGo
  • 18.  Respironics SimplyGo
  • 19.  Sequal Eclipse
  • 20.  SeQual SAROS
  • 21.  VBox Trooper
您也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最新认证发布的POC品牌型号:http://www.faa.gov/about/initiatives/cabin_safety/portable_oxygen
2、您所携带登机的电池容量、数量及包装必须遵循公司锂电池运输的相关规定
3、需全程使用POC的旅客不能就坐在应急出口座位。

十、温馨提示:

1、计划机上使用POC的旅客,须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证明。
2、如机长有理由相信您携带的POC使用影响到飞机运行,您须马上关闭设备。
3、您所带电池应满足整个航程(包括经停、中转、过站时间)+3小时的使用需要。
4、东航提供座椅配备电源的客机数量有限,座椅配备电源的可用性也并无保证,因此我们不承诺向旅客提供机上电源。
5、您携带的POC的操作及该设备的可用性,公司不予负责。
6、如您未能及时完成申请或该设备未得到美国FAA认证,您将不能在地面滑行、起飞、降落等飞行关键阶段使用该设备,也无法就坐于安全出口座位。
7、东、上航将根据航班起飞日期确认申请,并与申请人联系(每日09:00-19:00)。请您在提交申请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络。如果您在提交申请后4小时(不含上述非工作时间)仍然没有接到东航工作人员的确认电话或短信,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或系统延迟造成提交失败,请您尝试再次提交申请或直接拨打95530。
8、您在网站上提交申请后,东航即已收到您的申请,但不表示该服务已经申请成功。您申请的航班可能会因承运数量限额、可利用座位数量不足或机场保障能力等原因而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我们会联系您,为您提供其他航班或日期选择。您的申请是否成功以我们的最终回复为准。

十一、样表下载:

《诊断证明书》|《机上使用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的旅客告知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告知确认书》